7月30日,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《重庆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〉办法(草案)》(下称《草案》)。
\n会议现场。
\n《草案》直击痛点堵点,针对职普融通不畅、中高职衔接不顺、产教融合不深等长期制约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性、瓶颈性问题,打破已有地方立法专章、专条规定职普融通和产教融合的传统模式,将职普融通、产教融合理念作为主线,融入条款设计全过程,规范、强化相关主体解决“校热企冷”“合而不深”等堵点难点的职责和义务。
\n《草案》共26条,主要内容如下:
\n体系构建方面,强化职普融通,完善招考制度和升学机制,推进综合高中建设;鼓励企业深度参与教育活动,培育建设产教联合体、产教融合型企业;支持教学管理数字化改革和课程体系智能化升级,加快教育数据、资源、服务共享融通、多跨协同。
\n在育人成效提升上,推进五年制、七年制等长学制贯通培养,推动本科、高职与中职联合育人;明确教师企业实践和学生实习实训要求,鼓励技能大师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担任“双师型”教师。
\n在促进发展上,拓宽社会参与范围,全面落实国家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组合激励政策;深化成渝职业教育共建,推动跨校、跨省、跨境优质资源共享;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加大对职业教育支持,加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和项目的统筹。
\n审议报告中指出,目前重庆民办职业院校有64所,在财政支持、用地保障等方面与公办院校存在显著差距,法规表述上区分公办民办不利于职业学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,明确“新增教育经费应当向职业教育倾斜”。同时,报告建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过剩、民办职业院校生源不足和举办能力不够等问题,从制度设计上规范职业院校整合退出机制。
\n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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